Galatians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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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過了十四年,我同巴拿巴又上耶路撒冷去,並帶著提多同去。2我是奉啟示上去的,把我在外邦人中所傳的福音對弟兄們陳說,卻是背地裡對那有名望之人說的,惟恐我現在或是從前徒然奔跑。3但與我同去的提多雖是希臘人,也沒有勉強他受割禮,4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5我們就是一刻的工夫也沒有容讓順服他們,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6至於那些有名望的,不論他是何等人,都與我無干。神不以外貌取人。那些有名望的,並沒有加增我甚麼,7反倒看見了主託我傳福音給那未受割禮的人,正如託彼得傳福音給那受割禮的人。8(那感動彼得叫他為受割禮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動我,叫我為外邦人作使徒。)9又知道所賜給我的恩典,那稱為教會柱石的雅各、磯法、約翰,就向我和巴拿巴用右手行相交之禮,叫我們往外邦人那裡去,他們往受割禮的人那裡去。10只是願意我們記念窮人,這也是我本來熱心去行的。
11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12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13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14但我一看見他們行得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15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16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17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18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19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20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21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3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2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3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4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5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6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8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12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13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15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17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18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19這樣說來,律法是為甚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20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
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
23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
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28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29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Footnotes
- *“受”原文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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