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s Bible Study

Matthew 5:22–44

中文聖經和合本(神版.繁體)Other versions

Traditional Chinese

Arabic

Czech

English

French

German

Greek

Hungarian

Italian

Korean

Latin

Portuguese

Russian

Simplified Chinese

Spanish

2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23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24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25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27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28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29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30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

31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32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33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34只是我告訴你們:甚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35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36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37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39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40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41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42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

43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44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Read in Logos
Matthew 5:44–45: But I say to you, Love your enemies and pray for those who persecute you, so that you may be sons of your Father who is in heaven. For he makes his sun rise on the evil and on the good, and sends rain on the just and on the unjust.

Footnotes

  1. *有古卷在“凡”字下添“無緣無故地”五字
  2. *或作“是從惡裡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