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s Bible Study

Exodus 21:1–23

中文聖經和合本(神版.繁體)Other versions

Traditional Chinese

Arabic

Czech

English

French

German

Hebrew

Hungarian

Italian

Korean

Latin

Portuguese

Russian

Simplified Chinese

Spanish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2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3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4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5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6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著門框,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7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8主人選定她歸自己,若不喜歡她,就要許她贖身;主人既然用詭詐待她,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9主人若選定她給自己的兒子,就當待她如同女兒。10若另娶一個,那女子的吃食、衣服並好合的事,仍不可減少。11若不向她行這三樣,她就可以不用錢贖,白白地出去。

12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13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14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裡,也當捉去把他治死。

15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16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17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18人若彼此相爭,這個用石頭或是拳頭打那個,尚且不至於死,不過躺臥在床,19若再能起來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無罪;但要將他耽誤的工夫用錢賠補,並要將他全然醫好。

20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21若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

22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她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23若有別害,就要以命償命,

Read in Logos

Footnotes

  1. *“審判官”或作“神”。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