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s Bible Study

Ezekiel 16:44–52

中文圣经和合本-神版 (简体)Other ver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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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凡说俗语的必用俗语攻击你说:母亲怎样,女儿也怎样。45你正是你母亲的女儿,厌弃丈夫和儿女;你正是你姐妹的姐妹,厌弃丈夫和儿女。你母亲是赫人,你父亲是亚摩利人。46你的姐姐是撒马利亚,她和她的众女住在你左边;你的妹妹是所多玛,她和她的众女住在你右边。47你没有效法她们的行为,也没有照她们可憎的事去做,你以那为小事,你一切所行的倒比她们更坏。48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你妹妹所多玛与她的众女,尚未行你和你众女所行的事。49看哪,你妹妹所多玛的罪孽是这样:她和她的众女都心骄气傲,粮食饱足,大享安逸,并没有扶助困苦和穷乏人的手。50她们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见便将她们除掉。51撒马利亚没有犯你一半的罪,你行可憎的事比她更多,使你的姐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倒显为义。52你既断定你姐妹为义*,就要担当自己的羞辱,因你所犯的罪比她们更为可憎,她们就比你更显为义;你既使你的姐妹显为义,你就要抱愧担当自己的羞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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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为义”或作“当受羞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