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s Bible Study

Galatians 3:6–18

中文聖經和合本(神版.繁體)Other ver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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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8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12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13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15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17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18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Read in Logos
加拉太書 3:11: 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Footnotes

  1. *“受”原文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