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當這個人次日淸晨醒來,他的遭遇又如何呢?我們且試著想像一番: 這人從小就瘸腿,除了乞討之外毫無其他求生技能。他一向視自己只是個仰人鼻息的乞丐,從不知如何伸張自己的權益。他的親人朋友可能一時之間還不習慣改變對他的態度。不過他總算有個更新的先機:他擁有新的靈,其世界觀也有重大(不是全然的,而是修訂的)的改變。他開始與基督徒有頻繁的接觸;他們幫助他改變其環境結構。 總而言之,即使神行了神蹟,使人與人的關係有顯著、立竿見影的改變,人自身的生活方式仍待更新,才能有扎實的治療。當耶穌治癒一對怨偶的婚姻,他倆仍得儆醒、有堅持到底的毅力、自我約束的節制,及其他聖靈的果子,他們的婚姻才可能在主面前成爲聖潔(弗五25〜27)。此外,他們還需要支援,才能作這些全面的改變。在本章,我們將更仔細地探討夫妻在婚後,其生活受到彼此影響的部分:其共享的屬靈生命、心智的契合、共享的環境事件及環境結構。 ■婚姻是奥祕的。神創造婚姻是爲幫助人超越其自我中心的傾向,並反映祂對人的信實。智慧的神使嬰兒完全無助,無力照顧自己。他們必須依賴更大、更能幹的人來料理其生活起居。在心理上,嬰兒與這個更大的人(父母)緊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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