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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研究與寫作:聖經、神學與教牧學研究手冊 is unavailable, but you can change that!

為因應聖經、神學和教牧學研究與寫作之需要,本書提供了具體而實用的研究指南,幫助研究者循序漸進地進入學術探索之旅;此外,也藉由廣泛的引注範例、電子資料管理和文字處理軟件之運用幫助研究者在撰寫中事半功倍!

解決之道,因此,尋求所發現問題解決之道的過程就是「治學之法」。3「治學」一詞之基本涵義為:「研究學問」、4「做學問」或是「鑽研」。今日當我們談論何謂「研究」時,事實上,正是中國近代學人所論及的「治學」。在胡適對「治學」的闡釋中,我們清楚可見「治學/研究」的幾個基本要素是:所發現欲解決的特定問題和範圍、方法和目的(解決問題的過程),以及資料支持和實際應用層面。 根據Isaac Felipe Azofeifa對「研究」的定義:研究乃是「為增進對一個特定課題客觀的認知而搜尋足夠資料所做的系統性之探索。」5 因此,研究本身可以分為下面幾個特徵來分述: 首先,研究的對象是一個「特定的課題」──研究的課題就不能夠是一個過於廣泛的題目,因為一個過於籠統的題目是不可能搜尋到足夠的資料來作出任何具體明確的結論。一份研究專文並不是一套百科全書,它乃是要解決一個清楚明確且特定的問題。 其次,研究的前提是「客觀的認知」──在研究之初,研究者必須對於所要研究的課題有基本的認知,在研究的過程中藉由一些客觀的事實增進對此課題的認知,因此研究者必須謹記在心的是:在研究中所要增進的客觀認知不是建立於假設抑或可能性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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