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義的教義失去了原本的焦點,最終產生的結果,就是使原本保羅是在處理猶太人及外邦人關係的問題,現在卻變成西方人良心自省的問題。 由於學者誤會保羅思想中稱義的角色,自然產生的後果就是將保羅在大馬色路上的經歷錯誤地普遍化,視之為歸信的經歷。正確的解釋,那只是保羅蒙召作外邦人的使徒而已(參保羅的歸信與蒙召,Conversion and Call)。因此,就史丹德而言,「保羅有關因信稱義的論證,不是因為他對猶太教『不滿』,也不是想要對『律法主義』作正面的攻擊」。實際上是「保羅為外邦信徒量身訂作,目的是要維護外邦信徒的權利,聲明他們在神對以色列人的應許中,也是完全而真實的後裔。他們的權利單單來自在耶穌基督裡的信心」(Stendahl, 130, 2)。史丹德認為保羅因信稱義的道理只是為了護教而發展出來的教義,為要證明「外邦基督徒的地位與猶太基督徒的地位一樣有尊榮」(5, cf. 130)。因此,因信稱義的教義,不能被視為是保羅思想中普遍的或整合的原則。 同理,桑德斯也對猶太教的模式重新評估,發現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的關係,在保羅思想中是關鍵問題,這也促使他重新評估什麼是保羅神學的推動力。學者既然不再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