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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加拉太書講義(繁體) is unavailable, but you can change that!

正如使徒保羅的加拉太書被稱為基督徒自由的大憲章,馬丁路德於西元1535年出版的加拉太書講義被稱為改教的大憲章。在天路歷程作者約翰本仁的自傳「蒙恩的罪魁」中,提到「除了聖經,馬丁路德的加拉太書是我讀過最喜歡的書,它最能撫慰受傷的良心」。路德的加拉太書講義正如使徒保羅的加拉太書信,充滿了獨特的自傳性敘述。在很多方面這兩位上帝的子民志趣相投,對他們的對手激烈的批判,但從未失去基督愛的眼光,藉著道帶來的上帝救贖信息。這是一部五百年前寫就的“經典”,但並不晦澀難懂、離我們很遙遠,直至今日,這本書仍在影響無數基督徒的個人生命。它跨越了歷史之時空,以直接熱情的文風,直抒胸臆,直指人心,對每一位聖徒、對今天的我們說話。它對我們信仰生活的實用性和適切性是跨越時代的,就仿佛正對著我們當下的掙扎與困惑說話。以致有人評論這本書為「五百年不熄的一盞明燈」。 ...

來的;我們心中之所以孕育出這喜樂,是因我們藉基督白白得著赦罪。 此後所必須背負的任何十字架與苦難,就都容易且樂於忍受了。因為基督加在我們身上的軛是容易、甘美的,祂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30)。罪既得了赦免,良心既從罪的重擔與嚙噬之苦中得了釋放,基督徒要背負甚麼就都不難。因為他裡面充滿了甘美甜蜜,因此他是心甘情願做一切要做的事、忍耐一切要忍耐的事。但若一個人是行在自己的義中,那麼凡他所做的、所忍受的,對他而言都是重擔,都是苦楚,因為是不情不願做的。 所以我們給基督徒下的定義是這樣的:他不是個沒有罪或不感到有罪的人,而是個因信基督,上帝就不算他有罪的人。這教義將堅實的安慰帶給真切恐懼中的良心。因此我們如此不厭其煩殷殷講論教導這因基督的緣故得著赦罪、被算為義的道理,不是沒有理由的。還有,我們也同樣教導說基督徒要完全不去理睬罪和律法,尤其是在受試探的時候,因為只要他是個基督徒,他就超越了罪與律法。這是因為作律法之主的基督在他心中,如同寶石嵌在戒指中。是故每當律法控告他、罪攪擾他,他就望向基督;當他以信心抓住了基督,他就有那位勝過了律法、罪、死亡、魔鬼的與他同在,這位得勝者掌管這一切,使他不被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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