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謙虚、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眾人之内。」(弗四2〜6) 所謂宗派就是指在次要的問題上,有不同意見或解釋的基督教團體;而所謂次要的問題,是指三個核心信仰之外的神學問題,與一個人的得救與否沒有直接關係。 異端是在基要信仰上妥協的基督教團體;宗派是在次要的問題上堅持的基督教團體。我們要避免異端,卻可容納宗派,因為宗派的立場,都可以在聖經上找到證據。 基督教的三個基要真理,討論到最核心的部分,都有奧祕的成分或表面的衝突,又稱為「弔詭」。譬如說,神是三又是一;耶穌基督有完全的神性,又有完全的人性;救恩論是涉及神的揀選、神的預定,可是人也有責任。這些都有表面的張力,但又都是真理的陳述。 在次要問題上,也有這種弔詭的現象,大抵重要教義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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