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s Bible Study

Numbers 18:8–19

中文聖經和合本(神版.繁體)Other versions

Traditional Chinese

Arabic

Czech

English

French

German

Hebrew

Hungarian

Italian

Korean

Latin

Portuguese

Russian

Simplified Chinese

Spanish

8耶和華曉諭亞倫說:“我已將歸我的舉祭,就是以色列人一切分別為聖的物,交給你經管,因你受過膏,把這些都賜給你和你的子孫,當作永得的分。9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就是一切的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都為至聖之物,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10你要拿這些當至聖物吃,凡男丁都可以吃,你當以此物為聖。11以色列人所獻的舉祭並搖祭,都是你的,我已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凡在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12凡油中、新酒中、五穀中至好的,就是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初熟之物,我都賜給你。13凡從他們地上所帶來給耶和華初熟之物,也都要歸與你。你家中的潔淨人都可以吃。14以色列中一切永獻的都必歸與你。15他們所有奉給耶和華的,連人帶牲畜,凡頭生的都要歸給你;只是人頭生的,總要贖出來;不潔淨牲畜頭生的,也要贖出來。16其中在一月之外所當贖的,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按聖所的平,用銀子五舍客勒贖出來(一舍客勒是二十季拉)。17只是頭生的牛,或是頭生的綿羊和山羊,必不可贖,都是聖的,要把牠的血灑在壇上,把牠的脂油焚燒,當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18牠的肉必歸你,像被搖的胸、被舉的右腿歸你一樣。19凡以色列人所獻給耶和華聖物中的舉祭,我都賜給你和你的兒女,當作永得的分。這是給你和你的後裔,在耶和華面前作為永遠的鹽約*。”

Read in Logos

Footnotes

  1. *“鹽”即“不廢壞”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