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mans 3–12
中文聖經和合本(神版.繁體)Other versions
Traditional Chinese
Arabic
Czech
English
- DARBY 1890 Darby Bible
- ASV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 AV 1873 The Cambridge Paragraph Bible of the Authorized English Version
- CSB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 D-R Douay-Rheims Bible
- ESV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 GW GOD’S WORD Translation
- GNB Good News Translation
- HCSB The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 KJV 1900 King James Version
- LSB Legacy Standard Bible
- LEB The Lexham English Bible
- MSG The Message: The Bible in Contemporary Language
- NET The NET Bible
- NASB95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1995)
- NCV New Century Version
- NIrV New International Reader’s Version (1998)
- NIV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2011)
- NKJV The New King James Version
- NLT New Living Translation
- NRSVue New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Updated Edition
- RSV The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 RSVCE The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Catholic Edition
- YLT Young’s Literal Translation
French
German
Greek
Hungarian
Italian
Korean
Latin
Portuguese
Russian
Simplified Chinese
Spanish
3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2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3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神的信嗎?4斷乎不能!不如說,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如經上所記:
“你責備人的時候,顯為公義;
被人議論的時候,可以得勝。”
5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他不義嗎?6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7若神的真實,因我的虛謊越發顯出他的榮耀,為甚麼我還受審判,好像罪人呢?8為甚麼不說,我們可以作惡以成善呢?這是毀謗我們的人說我們有這話。這等人定罪是該當的。
9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10就如經上所記:
“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11沒有明白的,
沒有尋求神的;
12都是偏離正路,
一同變為無用。
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
13“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
他們用舌頭弄詭詐。”
“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
14“滿口是咒罵苦毒。”
15“殺人流血,
他們的腳飛跑,
16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
17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
18“他們眼中不怕神。”
19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22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27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28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29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30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31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
4如此說來,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甚麼呢?2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3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4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5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6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7他說:
“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
這人是有福的!
8主不算為有罪的,
這人是有福的!”
9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10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11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12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13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14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15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17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18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19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20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21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作成。22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23“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24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25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5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2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3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4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5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6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7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8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9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神的忿怒。10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神兒子的死得與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11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主耶穌基督得與神和好,也就藉著他以神為樂。
12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13沒有律法之先,罪已經在世上;但沒有律法,罪也不算罪。14然而從亞當到摩西,死就作了王,連那些不與亞當犯一樣罪過的,也在他的權下。亞當乃是那以後要來之人的預像。15只是過犯不如恩賜。若因一人的過犯,眾人都死了,何況神的恩典,與那因耶穌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賞賜,豈不更加倍地臨到眾人嗎?16因一人犯罪就定罪,也不如恩賜;原來審判是由一人而定罪,恩賜乃是由許多過犯而稱義。17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因這一人作了王,何況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的,豈不更要因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嗎?18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19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20律法本是外添的,叫過犯顯多;只是罪在哪裡顯多,恩典就更顯多了。21就如罪作王叫人死;照樣,恩典也藉著義作王,叫人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生。
6這樣,怎麼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2斷乎不可!我們在罪上死了的人豈可仍在罪中活著呢?3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4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5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6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7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8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9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就不再死,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10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11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12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13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14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15這卻怎麼樣呢?我們在恩典之下,不在律法之下,就可以犯罪嗎?斷乎不可!16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至成義。17感謝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18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19我因你們肉體的軟弱,就照人的常話對你們說: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照樣將肢體獻給義作奴僕,以至於成聖。20因為你們作罪之奴僕的時候,就不被義約束了。21你們現今所看為羞恥的事,當日有甚麼果子呢?那些事的結局就是死!22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7弟兄們,我現在對明白律法的人說:你們豈不曉得律法管人是在活著的時候嗎?2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3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4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5因為我們屬肉體的時候,那因律法而生的惡慾就在我們肢體中發動,以致結成死亡的果子。6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7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8然而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9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10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反倒叫我死,11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12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13既然如此,那良善的是叫我死嗎?斷乎不是!叫我死的乃是罪。但罪藉著那良善的叫我死,就顯出真是罪,叫罪因著誡命更顯出是惡極了。14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15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16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17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18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19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20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21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22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23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24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25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8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2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3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4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5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6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7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8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9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10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11然而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也必藉著住在你們心裡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12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是欠肉體的債,去順從肉體活著。13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14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15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16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17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他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18我想,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19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出來。20因為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不是自己願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21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22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歎息、勞苦,直到如今。23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歎息,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24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25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就必忍耐等候。
26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27鑒察人心的,曉得聖靈的意思,因為聖靈照著神的旨意替聖徒祈求。28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29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30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
31既是這樣,還有甚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32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33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34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35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36如經上所記:
“我們為你的緣故終日被殺,
人看我們如將宰的羊。”
37然而,靠著愛我們的主,在這一切的事上已經得勝有餘了。38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39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9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2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3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4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5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6這不是說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7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8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9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10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11(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作出來,只因要顯明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12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13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14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難道神有甚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15因他對摩西說:
“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要恩待誰,就恩待誰。”
16據此看來,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17因為經上有話向法老說:“我將你興起來,特要在你身上彰顯我的權能,並要使我的名傳遍天下。”18如此看來,神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叫誰剛硬,就叫誰剛硬。
19這樣,你必對我說:“他為甚麼還指責人呢?有誰抗拒他的旨意呢?”20你這個人哪,你是誰,竟敢向神強嘴呢?受造之物豈能對造他的說:“你為甚麼這樣造我呢?”21窯匠難道沒有權柄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22倘若神要顯明他的忿怒,彰顯他的權能,就多多忍耐寬容那可怒、預備遭毀滅的器皿;23又要將他豐盛的榮耀彰顯在那蒙憐憫、早預備得榮耀的器皿上。24這器皿就是我們被神所召的,不但是從猶太人中,也是從外邦人中。這有甚麼不可呢?25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
“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
我要稱為‘我的子民’;
本來不是蒙愛的,
我要稱為‘蒙愛的’。
26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
‘你們不是我的子民’,
將來就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
27以賽亞指著以色列人喊著說:“以色列人雖多如海沙,得救的不過是剩下的餘數。28因為主要在世上施行他的話,叫他的話都成全,速速地完結。”29又如以賽亞先前說過:
“若不是萬軍之主給我們存留餘種,
我們早已像所多瑪、蛾摩拉的樣子了。”
30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31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著律法的義。32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著信心求,只憑著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33就如經上所記:
“我在錫安放一塊絆腳的石頭,跌人的磐石;
信靠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
10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救。2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著真知識。3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4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5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6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就是要領下基督來。)7‘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8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
“這道離你不遠,
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
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9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10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11經上說:“凡信他的人,必不至於羞愧。”12猶太人和希臘人並沒有分別;因為眾人同有一位主,他也厚待一切求告他的人。13因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
14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15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16只是人沒有都聽從福音。因為以賽亞說:“主啊,我們所傳的有誰信呢?”17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18但我說,人沒有聽見嗎?誠然聽見了。
“他們的聲音傳遍天下,
他們的言語傳到地極。”
19我再說,以色列人不知道嗎?先有摩西說:
“我要用那不成子民的,惹動你們的憤恨;
我要用那無知的民,觸動你們的怒氣。”
20又有以賽亞放膽說:
“沒有尋找我的,我叫他們遇見;
沒有訪問我的,我向他們顯現。”
21至於以色列人,他說:“我整天伸手招呼那悖逆頂嘴的百姓。”
11我且說,神棄絕了他的百姓嗎?斷乎沒有!因為我也是以色列人,亞伯拉罕的後裔,屬便雅憫支派的。2神並沒有棄絕他預先所知道的百姓。你們豈不曉得經上論到以利亞是怎麼說的呢?他在神面前怎樣控告以色列人說:3“主啊,他們殺了你的先知,拆了你的祭壇,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4神的回話是怎麼說的呢?他說:“我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5如今也是這樣,照著揀選的恩典,還有所留的餘數。6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7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著,惟有蒙揀選的人得著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8如經上所記:
“神給他們昏迷的心,
眼睛不能看見,
耳朵不能聽見,
直到今日。”
9大衛也說:
“願他們的筵席變為網羅,變為機檻,
變為絆腳石,作他們的報應;
10願他們的眼睛昏矇,不得看見;
願你時常彎下他們的腰。”
11我且說,他們失腳是要他們跌倒嗎?斷乎不是!反倒因他們的過失,救恩便臨到外邦人,要激動他們發憤。12若他們的過失,為天下的富足,他們的缺乏,為外邦人的富足,何況他們的豐滿呢?。
13我對你們外邦人說這話,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職分*。14或者可以激動我骨肉之親發憤,好救他們一些人。15若他們被丟棄,天下就得與神和好,他們被收納,豈不是死而復生嗎?16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全團也就聖潔了;樹根若是聖潔,樹枝也就聖潔了。
17若有幾根枝子被折下來,你這野橄欖得接在其中,一同得著橄欖根的肥汁,18你就不可向舊枝子誇口;若是誇口,當知道不是你托著根,乃是根托著你。19你若說:“那枝子被折下來是特為叫我接上。”20不錯!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21神既不愛惜原來的枝子,也必不愛惜你。22可見神的恩慈和嚴厲,向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向你是有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裡,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23而且他們若不是長久不信,仍要被接上,因為神能夠把他們從新接上。24你是從那天生的野橄欖上砍下來的,尚且逆著性得接在好橄欖上,何況這本樹的枝子要接在本樹上呢!
25弟兄們,我不願意你們不知道這奧秘(恐怕你們自以為聰明):就是以色列人有幾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數目添滿了,26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經上所記:
“必有一位救主從錫安出來,
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惡。”
27又說:“我除去他們罪的時候,
這就是我與他們所立的約。”
28就著福音說,他們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29因為神的恩賜和選召是沒有後悔的。30你們從前不順服神,如今因他們的不順服,你們倒蒙了憐恤。31這樣,他們也是不順服,叫他們因著施給你們的憐恤,現在也就蒙憐恤。32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特意要憐恤眾人。
33深哉,神豐富的智慧和知識!
他的判斷何其難測!
他的蹤跡何其難尋!
34“誰知道主的心?
誰作過他的謀士呢?”
35“誰是先給了他,
使他後來償還呢?”
36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
倚靠他,歸於他。
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12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2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3我憑著所賜我的恩,對你們各人說: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著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4正如我們一個身子上有好些肢體,肢體也不都是一樣的用處。5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成為一身,互相聯絡作肢體,也是如此。6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7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8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捨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
9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10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11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12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13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地款待。14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16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不要自以為聰明。17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20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21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Footnotes
公共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