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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 15:1–24
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2 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3 耶穌就用比喻說:4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著呢?5 找著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裡,6 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7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8 或是一個婦人有十塊錢,若失落一塊,豈不點上燈,打掃屋子,細細地找,直到找著嗎?9 找著了,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落的那塊錢已經找著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10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是這樣為他歡喜。”
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21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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