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s Bible Study

Leviticus 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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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若有人犯罪,干犯耶和華,在鄰舍交付他的物上,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詭詐,或是搶奪人的財物,或是欺壓鄰舍,3或是在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說謊起誓,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4他既犯了罪,有了過犯,就要歸還他所搶奪的,或是因欺壓所得的,或是人交付他的,或是人遺失他所撿的物,5或是他因甚麼物起了假誓,就要如數歸還,另外加上五分之一,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6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把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給祭司為贖愆祭。7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他無論行了甚麼事,使他有了罪,都必蒙赦免。”

8耶和華曉諭摩西說:9“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燔祭的條例乃是這樣:燔祭要放在壇的柴上,從晚上到天亮,壇上的火要常常燒著。10祭司要穿上細麻布衣服,又要把細麻布褲子穿在身上,把壇上所燒的燔祭灰收起來,倒在壇的旁邊。11隨後要脫去這衣服,穿上別的衣服,把灰拿到營外潔淨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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