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s Bible Study

Romans 3:19–26

中文聖經和合本(神版.繁體)Other ver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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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20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21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22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24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25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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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3:23–24: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