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s Bible Study

Numbers 27:7–11

中文聖經和合本(神版.繁體)Other ver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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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西羅非哈的女兒說的有理,你定要在她們父親的弟兄中,把地分給她們為業,要將她們父親的產業歸給她們。8你也要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死了沒有兒子,就要把他的產業歸給他的女兒;9他若沒有女兒,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的弟兄;10他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父親的弟兄;11他父親若沒有弟兄,就要把他的產業給他族中最近的親屬,他便要得為業。’這要作以色列人的律例、典章,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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