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s Bible Study

Luke 9:22–27

中文聖經和合本(神版.繁體)Other ver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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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又說:“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23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24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25人若賺得全世界,卻喪了自己,賠上自己,有甚麼益處呢?26凡把我和我的道當作可恥的,人子在自己的榮耀裡,並天父與聖天使的榮耀裡降臨的時候,也要把那人當作可恥的。27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神的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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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福音 9:23: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Footnotes

  1. *“生命”或作“靈魂”。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