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s Bible Study

Exodus 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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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若將銀錢或家具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賊找到了,賊要加倍賠還;8若找不到賊,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

9兩個人的案件,無論是為甚麼過犯,或是為牛,為驢,為羊,為衣裳,或是為甚麼失掉之物,有一人說:‘這是我的’,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還。

10人若將驢,或牛,或羊,或別的牲畜,交付鄰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傷,或被趕去,無人看見,11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手裡未曾拿鄰舍的物,本主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12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裡被偷去,他就要賠還本主;13若被野獸撕碎,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所撕的不必賠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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