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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ticus 25: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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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24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也要准人将地赎回。25你的弟兄*,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26若没有能给他赎回的,他自己渐渐富足,能够赎回,27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把馀剩年数的价值还那买主,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28倘若不能为自己得回所卖的,仍要存在买主的手里,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

29人若卖城内的住宅,卖了以后,一年之内可以赎回。在一整年,必有赎回的权柄。30若在一整年之内不赎回,这城内的房屋,就定准永归买主,世世代代为业。在禧年也不得出买主的手。31但房屋在无城墙的村庄里,要看如乡下的田地一样,可以赎回。到了禧年,都要出买主的手。32然而利未人所得为业的城邑,其中的房屋,利未人可以随时赎回。33若是一个利未人不将所卖的房屋赎回,是在所得为业的城内,到了禧年,就要出买主的手,因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们在以色列人中的产业。34只是他们各城郊野之地不可卖,因为是他们永远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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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tnotes

  1. *指本国人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