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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teronomy 26:12–15

中文圣经和合本-神版 (简体)Other vers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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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每逢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你取完了一切土产的十分之一,要分给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使他们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饱足。13你又要在耶和华你神面前说:‘我已将圣物从我家里拿出来,给了利未人和寄居的与孤儿寡妇,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命令。你的命令我都没有违背,也没有忘记。14我守丧的时候,没有吃这圣物;不洁净的时候,也没有拿出来;又没有为死人送去。我听从了耶和华我神的话,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15求你从天上你的圣所垂看,赐福给你的百姓以色列与你所赐给我们的地,就是你向我们列祖起誓赐我们流奶与蜜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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