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敏小要理问答——注解与经文根据

THE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

WITH COMMENTARY AND SCRIPTURE PROOFS

罗森(Roderick Lawson)/着赵中辉/译吕沛渊/修订

西敏小要理问答——注解与经文根据

作者:罗森(Roderick Lawson)

译者:赵中辉

修订:吕沛渊

执编:徐嘉徽

美编设计:谢味吟

出版发行: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

通讯处: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4段133巷6弄40号1楼

电话:(886)2-2718-3110传真:(886)2-2718-3112

划拨帐号:19902327 户名: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

行政院新闻局出版事业登记证局版北市业字1731号

初版:1976年4月

九版一刷:2009年3月

版权所有请勿翻印

The Shorter Catechism : with Commentary and Scripture Proofs

by Roderick Lawson

Published by The Knox Press

15 North Bank Street, Edinburgh, England.

Chinese edition: © 1976 by RTF Publishing Co. Ltd. (Taiwan)

1F, No.40, Alley 6, Lane 133, Sec.4, Nan-Jing E. Road, Taiwan, R.O.C.

Tel: (886) 2-2718-3110 Fax: (886) 2-2718-3112

Website:www.crtsbooks.net

e-mail: rtf4tw@ms64.hi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ISBN: 978-986-6687-06-8

国家图书馆出版品预行编目资料

西敏小要理问答:注解与经文根据 / 罗森(Roderick Lawson)作;赵中辉译.--九版.--台北市:改革宗,2009.03

面;公分

译自:The Shorter Catechism: with Commentary and Scripture Proofs

ISBN 978-986-6687-08-8(平装)

1. 神学

242.89

98004144

目录

作者序

译者序

九版序

第1部 我们所当信的

一‧神是怎样的神

二‧神已经作了什麽

三‧创造

四‧护理

五‧人如何犯罪

六‧人犯罪的後果

七‧救恩

八‧救恩中基督的工作

九‧救恩中圣灵的工作

十‧救恩在今世的恩福

十一‧救恩在今生之後的恩福

第2部 我们所当行的

一‧道德律

二‧第一诫命

三‧第二诫命

四‧第三诫命

五‧第四诫命

六‧第五诫命

七‧第六诫命

八‧第七诫命

九‧第八诫命

十‧第九诫命

十一‧第十诫命

二‧律法的刑罚

十三‧得救之法

十四‧圣经是施恩的媒介

十五‧圣礼是施恩的媒介

十六‧洗礼

十七‧主的晚餐

十八‧祷告是施恩的媒介

十九‧主祷文

作者序

〈要理问答〉是藉着问答的方式,来教导基要真理。本书的要理问答,被称为〈小要理问答〉,与同时制订的〈大要理问答〉有别。〈小要理问答〉是由许多牧者与神学家,在1647年於伦敦西敏大教堂开会制订的。其目的在於制订共同信仰准则,以统一全英国的教会。这目的未能实现,然而〈小要理问答〉成为具有历史性的准则。它包括了107个问答,前三问答是导论,接着三十五个问答(从第四问至第三十八问)说明「我们所当信的」,後面六十九个问答(从第三十九问至结束)说明「我们所当行的」。

〈小要理问答〉原先的目的是为了「一般信徒」预备的,然而实际上对初信者仍有难度。因此加以解释是必须的。本书将这些问答分成段落,让全书的主旨纲要一目了然。问答中要强调的字句,以粗体字标明,使读者能掌握要点。每一问答附加简明注释,提供资料以帮助学生回答老师的考问。所加的经文引证,为要显示每一个答案都是根据圣经。

译者序

罗马教皇专权的中世纪时期,教会控制了政府,强迫政府执行所谓的「教会法规」。十六世纪初掀起了宗教改革,路德、加尔文、慈运理、法惹勒、诺克斯约翰等,纷纷离开天主教,开始了抗罗宗(Protestant)教会。

改教家们认为教会不应该捆绑人心,并且进一步说明良心是人的特权。若此,那麽教会和任何机构都不应该干涉人的良心。这些改教家们所呈现的抗罗宗主义的特性,乃是教会不当干涉教会范围以外的任何事。

路德、加尔文等教会领袖,在当时并未视自己为宗教改革家,而是以归回初代教会为使命。他们所寻求的,是要把教会恢复到第一世纪时的情形。那时的教会,遵照圣经的教训。後起的教会新兴领袖,却不肯遵循先贤所遗留下的原则,而追求管辖信徒生活与行动的更大权柄,强迫政府去执行合乎「人本」的思想;这种情形日趋恶化。

1643年,英国国会召集了一百廿一位英格兰神学家,以及国会中的三十名议员与会,在来自苏格兰的教会代表襄助之下,一同根据圣经制订适当的教会行政原则。此一团体就是教会历史中最有名的「西敏神学家」(Westminster Divines),他们为此整天开会,长达五年半的时间,次数多达1163次。当时正值内乱期间,他们还是忠心耿耿,不顾一切地为了神的工作,持续在伦敦的会议。他们的确作了最大的牺牲,但他们的努力是极有价值的。

他们制订的所有信仰准则,都得到全场压倒性的通过。他们决议制定的有:

〈教会行政与惩戒纪律〉(1644年)

〈公共崇拜指南〉(1645年)

〈公认信条〉(1646年)

〈大要理问答〉(1647年10月)

〈小要理问答〉(1647年11月,即本书的内容。)

西敏众神学家所制定的这些信条及规程,立下了一个典范。在教会行政和纯正教义方面,这典范深深地影响了抗罗宗教会。就教会行政而言,教会会议只能处理与教会有关的事;就教义信仰而言,教会必须服从圣经,就是顺从基督的教训,以及藉着使徒与先知所赐下的启示。西敏神学家中的鲍尔敦曾如此说:「神的话乃是教义与崇拜、信仰与生活之唯一最高、最具权威的无谬准则。」

本书是《西敏小要理问答》,此问答共有107条,内容简短易读,极受当时的人喜爱。《小要理问答》原是为信徒全家,学习基本要道所预备的,其内容精简扼要,易於记忆诵读。在实际使用时,若能查考其经文根据,则更能在至圣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它与《海德堡要理问答》的温馨热情相较,字句更为清晰,逻辑清楚,可作为神学研究的入门。

《西敏小要理问答》随着西敏信条,与英格兰、苏格兰的移民到达了美洲、澳洲、纽西兰及南非,成为英语体系长老会所遵奉的信仰问答,公理会也加以采用。此问答也曾以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及阿拉伯文出版,反而超越了它在欧陆的名气。尽管如此,它在抗罗宗教会中,与《基督徒要学》(路德小要理问答)和《海德堡要理问答》齐名,是最通用的问答。

《西敏小要理问答》在内容上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的主题是神,包括神的属性,神的创造及救赎。第二部分则谈到人的责任,包括十诫的内容、信心和悔改的教义,以及人蒙恩的媒介,如:神的话、圣礼及祈祷。

本书最初由前山东华北神学院创办人赫士博士(Rev. Watson M. Hayes)於1900年译出,1934年左右由华北神学教员会修订;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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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敏小要理问答--注解与经文根据(简体)

About 西敏小要理问答--注解与经文根据(简体)

在韦斯敏斯德议会完成信条之后,又完成了大小两份《韦斯敏斯德问答》。大问答是在1648年完成,为了当时讲台信息的需要,依据信条的内容写成196个问答。其优点是完整、精确,并致力于圣经的原则解决道德的问题;而其缺点则是过于冗长而不够通俗,在律法的解释嫌教条化,因此较不著名。小问答虽是大问答的摘录,却较早完成(1647年)。此问答共有107条,内容简短易读,极受当时人的喜爱,本是为孩童及新信徒预备的;但在实际使用时,发现并不适用于儿童的学习,因为内容过于深奥,需要教导者加以解释说明。它不像《海德堡要理问答》那么温馨热情,但是它的字句清晰,逻辑清楚,可作为神学研究的入门。就如《韦斯敏斯德信条》一般,它也随英、苏的移民到达了美洲、澳洲、纽西兰及南非,成为英语体系长老会所遵奉的问答,甚至公理会也加以采用。此问答也曾以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及阿拉伯文出版,只是在欧洲大陆并不著名。尽管如此,它在新教(Protestant)中,除了《小本基督徒要学》和《海德堡要理问答》之外,算是最通用的问答。

十七世纪在伦敦“西敏会议”所制订的〈西敏小要理问答〉,目的是要教育信徒全家,学习救恩要道。这是一本极为精辟、简明的基督教信仰宣言。在107个问答中,已概括了有关上帝的全面真理。读者可更进一步查考其“经文根据”,加深印象。这两份问答的神学观点与《韦斯敏斯德信条》是一致的,在内容上可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的主题是神,包括神的特性,神的创造及救赎。第二部分则谈到人的责任,内容包括十诫的解释,信心及悔改的教义,以及人蒙恩的媒介,如:神的话、圣礼及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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