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WESTMINSTER SHORTER CATECHISM
WITH COMMENTARY AND SCRIPTURE PROOFS
羅森(Roderick Lawson)/著趙中輝/譯呂沛淵/修訂
作者:羅森(Roderick Lawson)
譯者:趙中輝
修訂:呂沛淵
執編:徐嘉徽
美編設計:謝味吟
出版發行:改革宗出版有限公司
通訊處: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33巷6弄40號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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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版:1976年4月
九版一刷:2009年3月
版權所有請勿翻印
The Shorter Catechism : with Commentary and Scripture Proofs
by Roderick Lawson
Published by The Knox Press
15 North Bank Street, Edinburgh, England.
Chinese edition: © 1976 by RTF Publishing Co. Ltd. (Taiwan)
1F, No.40, Alley 6, Lane 133, Sec.4, Nan-Jing E. Road, Taiwan,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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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986-6687-06-8
國家圖書館出版品預行編目資料
西敏小要理問答:註解與經文根據 / 羅森(Roderick Lawson)作;趙中輝譯.--九版.--臺北市:改革宗,2009.03 面;公分 譯自:The Shorter Catechism: with Commentary and Scripture Proofs ISBN 978-986-6687-08-8(平裝) 1. 神學 242.89 98004144 |
〈要理問答〉是藉著問答的方式,來教導基要真理。本書的要理問答,被稱為〈小要理問答〉,與同時制訂的〈大要理問答〉有別。〈小要理問答〉是由許多牧者與神學家,在1647年於倫敦西敏大教堂開會制訂的。其目的在於制訂共同信仰準則,以統一全英國的教會。這目的未能實現,然而〈小要理問答〉成為具有歷史性的準則。它包括了107個問答,前三問答是導論,接著三十五個問答(從第四問至第三十八問)說明「我們所當信的」,後面六十九個問答(從第三十九問至結束)說明「我們所當行的」。
〈小要理問答〉原先的目的是為了「一般信徒」預備的,然而實際上對初信者仍有難度。因此加以解釋是必須的。本書將這些問答分成段落,讓全書的主旨綱要一目了然。問答中要強調的字句,以粗體字標明,使讀者能掌握要點。每一問答附加簡明註釋,提供資料以幫助學生回答老師的考問。所加的經文引證,為要顯示每一個答案都是根據聖經。
羅馬教皇專權的中世紀時期,教會控制了政府,強迫政府執行所謂的「教會法規」。十六世紀初掀起了宗教改革,路德、加爾文、慈運理、法惹勒、諾克斯約翰等,紛紛離開天主教,開始了抗羅宗(Protestant)教會。
改教家們認為教會不應該捆綁人心,並且進一步說明良心是人的特權。若此,那麼教會和任何機構都不應該干涉人的良心。這些改教家們所呈現的抗羅宗主義的特性,乃是教會不當干涉教會範圍以外的任何事。
路德、加爾文等教會領袖,在當時並未視自己為宗教改革家,而是以歸回初代教會為使命。他們所尋求的,是要把教會恢復到第一世紀時的情形。那時的教會,遵照聖經的教訓。後起的教會新興領袖,卻不肯遵循先賢所遺留下的原則,而追求管轄信徒生活與行動的更大權柄,強迫政府去執行合乎「人本」的思想;這種情形日趨惡化。
1643年,英國國會召集了一百廿一位英格蘭神學家,以及國會中的三十名議員與會,在來自蘇格蘭的教會代表襄助之下,一同根據聖經制訂適當的教會行政原則。此一團體就是教會歷史中最有名的「西敏神學家」(Westminster Divines),他們為此整天開會,長達五年半的時間,次數多達1163次。當時正值內亂期間,他們還是忠心耿耿,不顧一切地為了神的工作,持續在倫敦的會議。他們的確作了最大的犧牲,但他們的努力是極有價值的。
他們制訂的所有信仰準則,都得到全場壓倒性的通過。他們決議制定的有:
〈教會行政與懲戒紀律〉(1644年)
〈公共崇拜指南〉(1645年)
〈公認信條〉(1646年)
〈大要理問答〉(1647年10月)
〈小要理問答〉(1647年11月,即本書的內容。)
西敏眾神學家所制定的這些信條及規程,立下了一個典範。在教會行政和純正教義方面,這典範深深地影響了抗羅宗教會。就教會行政而言,教會會議只能處理與教會有關的事;就教義信仰而言,教會必須服從聖經,就是順從基督的教訓,以及藉著使徒與先知所賜下的啟示。西敏神學家中的鮑爾敦曾如此說:「神的話乃是教義與崇拜、信仰與生活之唯一最高、最具權威的無謬準則。」
本書是《西敏小要理問答》,此問答共有107條,內容簡短易讀,極受當時的人喜愛。《小要理問答》原是為信徒全家,學習基本要道所預備的,其內容精簡扼要,易於記憶誦讀。在實際使用時,若能查考其經文根據,則更能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它與《海德堡要理問答》的溫馨熱情相較,字句更為清晰,邏輯清楚,可作為神學研究的入門。
《西敏小要理問答》隨著西敏信條,與英格蘭、蘇格蘭的移民到達了美洲、澳洲、紐西蘭及南非,成為英語體系長老會所遵奉的信仰問答,公理會也加以採用。此問答也曾以希伯來文、希臘文、拉丁文、及阿拉伯文出版,反而超越了它在歐陸的名氣。儘管如此,它在抗羅宗教會中,與《基督徒要學》(路德小要理問答)和《海德堡要理問答》齊名,是最通用的問答。
《西敏小要理問答》在內容上可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的主題是神,包括神的屬性,神的創造及救贖。第二部分則談到人的責任,包括十誡的內容、信心和悔改的教義,以及人蒙恩的媒介,如:神的話、聖禮及祈禱。
本書最初由前山東華北神學院創辦人赫士博士(Rev. Watson M. Hayes)於1900年譯出,1934年左右由華北神學教員會修訂;兩...
About 西敏小要理問答--註解與經文根據(繁體)在韋斯敏斯德議會完成信條之后,又完成了大小兩份《韋斯敏斯德問答》。大問答是在1648年完成,為了當時講台信息的需要,依據信條的內容寫成196個問答。其優點是完整、精確,並致力于聖經的原則解決道德的問題;而其缺點則是過于冗長而不夠通俗,在律法的解釋嫌教條化,因此較不著名。小問答雖是大問答的摘錄,卻較早完成(1647年)。此問答共有107條,內容簡短易讀,極受當時人的喜愛,本是為孩童及新信徒預備的;但在實際使用時,發現並不適用于兒童的學習,因為內容過于深奧,需要教導者加以解釋說明。它不像《海德堡要理問答》那麼溫馨熱情,但是它的字句清晰,邏輯清楚,可作為神學研究的入門。就如《韋斯敏斯德信條》一般,它也隨英、蘇的移民到達了美洲、澳洲、紐西蘭及南非,成為英語體系長老會所遵奉的問答,甚至公理會也加以采用。此問答也曾以希伯來文、希臘文、拉丁文,及阿拉伯文出版,只是在歐洲大陸並不著名。盡管如此,它在復原教(Protestant)中,除了《小本基督徒要學》和《海德堡要理問答》之外,算是最通用的問答。 十七世紀在倫敦「西敏會議」所制訂的〈西敏小要理問答〉,目的是要教育信徒全家,學習救恩要道。這是一本極為精闢、簡明的基督教信仰宣言。在107個問答中,已概括了有關上帝的全面真理。讀者可更進一步查考其「經文根據」,加深印象。這兩份問答的神學觀點與《韋斯敏斯德信條》是一致的,在內容上可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的主題是神,包括神的特性,神的創造及救贖。第二部分則談到人的責任,內容包括十誡的解釋,信心及悔改的教義,以及人蒙恩的媒介,如:神的話、聖禮及祈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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